周子衡:避免对分享经济的多重误读
- 2017-04-09 08:10
- 中国青年报
- 周子衡
文/周子衡(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
新世纪以降,网络数字技术创新对既有市场体系造成巨大而持续的冲击,交易随时随地发生,而且覆盖了数以亿计且更趋广泛的人群,市场结构由此得以巨变,任何人在任何时间或地点同任何人交易任何商品或服务等,都成为可能。这种“交易大爆炸”使得一系列可分享(而不可交易)的势能得到释放,实现了分享交易。特别是最近几年,分享经济迅猛发展,终成一大极具生命力的新经济形态。可见,分享经济之发生与大成,必根植于技术创新的沃土,空言思想观念的变革无异于缘木求鱼。
使用权交易并不都是分享经济
与“分享经济”相对立的是“独享经济”,所有权的排他性可以理解为“独享性”,亦即只有所有权人才能消费或享用。独享经济下的市场交易既包括产出增量的部分,也包括二手旧货等存量市场,本质上都是发生所有权的变更。分享经济的两大核心理念之一,即须“超越所有权”交易,那么,所有权人出让使用权,是否就一定意味着构成分享经济呢?又是否能将酒店、餐厅、公共交通等称之为分享经济呢?
这就涉及分享经济的另一核心理念,即“不用既浪费”,不论是租借来的,还是购买来的,只要是“闲置不用”的资产,都是可用来分享的,这一分享交易发生便属于“分享经济”。酒店、餐厅、公共交通等并不是闲置不用,它们供消费者或公众“分享”,但这些并不属于所谓“分享经济”。那种认为“非独享即分享”,以及将凡使用权出让即视为“分享经济”,甚或认为所谓分享经济古已有之,都是对分享经济的严重误读。
“闲置不用”不等于“根本不用”
“闲置不用”是相对的,如果是绝对不用,所有权人则可以用于长期或永久出租,甚或出售;如果是相对不用,则意味着“不饱和使用”。社会经济体系中,存量资源的不饱和使用,使闲置不用成为“备用”常态,不仅维护成本巨大,而且恶性循环地要求更多的增量产出以满足“备用”,造成巨大的社会经济浪费。
从不饱和使用到接近饱和使用,存在着巨大“空隙”,因此可以高频出让使用权,让更多使用者“加入”,形成分享之状态。分享经济突破了“一物一用”,形成了“一物多用”,亦即在一个所有权上出现了多个“不相冲突”的使用权,实现了“饱和使用”,进而极大地提高了使用效率和价值。
分享经济不仅是一种“改进” 更是一大“改变”
分享经济的到来表明,社会经济体系中“可分享”的部分更多、更频繁地实现了“可交易”。这提高了经济存量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但如果认为分享经济仅仅作用于经济存量,对增量或产出意义不大甚或作用甚微,那就不只是矮化,而近乎一种否定了。
分享经济不仅作用于存量,还将改变产出。存量使用效率大幅度提高,自然减少了对增量的需求。这种改变不仅是数量上的,也将是结构性的。以汽车业为例,不仅不再需要维持巨大的汽车存量,对于增量的结构性影响也越来越大,从主要满足独享需求转变为主要满足分享的需要,而独享性的汽车形态亦将越来越个性化、小众化、特定功能化。未来,即便是个性化很强的独享性汽车,也将投入到小众圈子内的分享,以降低维护成本,提高使用品质。
分享经济不仅适用于消费 还将作用于投资
将分享经济仅仅视为消费经济的一种新形态,是一种误读。
它适用于消费,从存量延伸到增量,从现货延伸到期货,并没有根本性阻碍,分享经济最终将更为直接地作用于投资。
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活动的中心是个人,个人交易日趋碎片化,并没有什么力量能够将分享经济局限在个人消费领域,交易的性质或方向也不再由企业等部门来限定。分享经济向个人消费之外的领域延伸与拓展,个人消费与投资的严格划分将趋于瓦解。未来,分享者作为消费者和作为投资者的身份界限将日趋模糊,分享者将更为直接地决定产出的方向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