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食堂岂是超标接待“新阵地”
- 2017-09-25 12:19
- 视点中国网
- 勇军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对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其中, 2016年5月至8月,经时任县委办主任黄宗高同意,县接待办购买高档白酒18瓶13440元、红酒12瓶6600元、烟4条2880元,其中部分用于公务接待,费用全部以普通酒水发票进行报销。
按理说,单位食堂的存在,主要是为职工吃饭提供方便,应以节俭为本,提供简单的饭菜即可。然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公款在外胡吃海喝已成为众矢之的,随时都可能曝光“露馅”。于是,有些不死心干部,便将吃喝“阵地”转到单位食堂,让群众难以监督,继续吃高档菜,喝高档酒,用高价烟……
从中纪委曝光的5起案例便足以窥斑见豹。四川犍为县接待办买18瓶白酒花掉13440元,均价747元,显然不是喝五粮液就是喝茅台,还有72元/包的香烟、550元/瓶的红酒,点点滴滴无不透露出奢靡与享乐的气味。按照党纪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置,能令当地高档接待歪风“急刹车”,有利于形成震慑,再从长计,亡羊补牢。
早在2013年12月,中央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紧跟其后,一些地方结合实际,对该规定进行了细化,接待什么职务领导,执行什么标准、有多少陪同人员,皆有了一套明白指标,做到了为公务接待量体“限高”。可是,禁令之下仍有违者,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便是“冰山一角”。如此置中央精神于不顾,公然违背公务接待标准,除了侥幸,恐怕还有对政令的一丝藐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