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基层民警李青23年光辉从警路 丹心映忠诚
- 2018-02-02 12:36
- 视点中国网
- 崔春月
李青,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3月出生,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从横山电视台调入靖边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风华正茂的他始终以一颗赤诚的心和满腔的热情投入在交通管理工作事业中,他凭着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一干就是23年,经过基层多年的磨练,积累了丰富的交通管理工作经验,锻造了他坚毅的性格和顽强的精神,为靖边乃至全市公安工作创造了许多第一。而今,他的警察人生已进入第24个春秋。竭尽全力做一名优秀的交警,一直是他追求的目标,而组织和领导对他的肯定和奖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他连续32次被省、市、县表彰奖励。特别是在2007年6月被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关工委、陕西省少工委授予第二届“陕西省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称号。2008年9月因为工作出色被共青团陕西省委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自愿辅导员”候选人,2010年12月被陕西省公安厅评为“创佳争优”优秀交通民警。同年因工作突出,被靖边县评为首届“十佳警察”荣誉称号。2018年1月被榆林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系统从警30年20年的174名基层民警3个代表之一。
“交警的职责是上路,上路要管事,上路要宣传,交警的办公室就在路上!”这是李青同志常说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他从警以来,一直坚持在交通管理工作的第一线,接触的都是形形色色的交通参与者和不同的交通环境,他从警二十余年,总结出了“用心沟通,用情服务,安全畅通,永保安宁”的工作思路。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他一直坚持以服务交通,服务群众为目的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组织安排到哪里,就在哪里扎根工作。2002年他从巡逻中队指导员调到城区中队担任中队长。他深知自己肩负着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面对点多、线长的交通环境,他将中队的各项建设迅速步入正规,各项交通管理措施迅速落实,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一干就是8年。2008年,由于城区发展需求,大队决定成立城区二中队,并再次要求交通管理经验丰富的他担任该中队负责人,一个新的单位,新的集体,必须从零做起。在担任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后,他深深感到肩上担子的分量,交通是一个城市的形象和窗口,为了把辖区道路交通工作搞好,他狠抓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励精图治,在短短的一年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了一条卓有成效的城区交通管理模式。群众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中队也连续六年被市、县评为“创佳争优”先进集体,李青同志也被市、县级多次评为优秀中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