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杨武
近年来,澄城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统揽,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夯实责任,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期,笔者对该县“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调研,形成了一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基本情况
澄城县将“一法一条例”和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合力攻坚突出问题,促进大气质量得到改善。2017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94天,优良天数占比53.2%,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一,在关中地区67个县(区)中名列第七。今年1-8月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46天,优良天数占比60.1%,同比上升14.3个百分点,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一,在关中地区67个县(区)中名列第四。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全面推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监管体制,制定印发《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关于明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执行主体的决定》《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铁腕治霾冬防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将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对各相关部门、镇(办)的考核内容,推行目标责任管理,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夯实责任,月排名、季通报、半年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强势推进铁腕治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每年科技之春宣传月、“12.4”普法活动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2017年6月,开展“向人民报告”“环保公众开放日”系列宣传活动;2017年7月,举办“碧水蓝天惠民生,传承经典润古徵”环保公益晚会;2018年6月,开展“最美蓝天卫士”评选活动,拍摄“环保快闪”“微电影”;定期举办《环保法》知识讲座,编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行业监管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导细则》,初步形成了全民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联动,合力成拳。由铁腕治霾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协作,协调联动,群防群治,对突出大气污染问题进行整治。全省首家成功侦办非法炼铅污染大气的环境犯罪刑事案件,全市首例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按日计罚”。积极实施“城市清洁”工程,关停顺昌焦化、长宏铝业落后产能生产线,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散乱污”清理取缔、“煤改气”“煤改电”等工作扎实推进。实施在建工地“红黄绿”等级分类监管,同步落实了“禁土令”,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洁率达到90%以上。
(四)督查预警,推动落实。建立健全日督查、周通报、月讲评、季考核制度,通过督查预警,落实“一法一条例”,促进大气质量持续改善。围绕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减排等重点领域,针对不同预警等级,细化应急管控清单和措施,确定停产限产、“削峰”企业、污染源排放限值,加强社会和公众监督,实现科学治霾、协同治霾。将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环保措施“三同时”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控制烟尘、二氧化硫等重点污染物排放,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该县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宣传教育还需加强。虽然开展了多形式、多层面的环保法宣传教育,但还存在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培训不够深入,流于形式的现象,导致个别职能部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意识不强,往往将环境保护视为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情,在严格落实环保职责方面有一定差距。
(二)新能源替代进展缓慢。推广使用“煤改气”“煤改电”对改善能源结构、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在“煤改气”推进过程中,因受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气源保障、使用安全和价格等的影响,致使多数用户积极性不高,“煤改气”推进困难重重,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步伐不快。
(三)扬尘管控仍需发力。当前,该县正处于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随处可见,扬尘“6个100%”管控措施落实得还不到位,渣土车“三限一卡”等重点工作还未完全达到相关要求,扬尘污染问题仍是铁腕治霾工作的短板,直接影响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四)臭氧污染依然严重。尽管采取了错峰生产、削峰作业等有效措施,挥发性气体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覆盖面太小,措施落实还不到位。据统计,2017年该县臭氧超标天数达到152天;2018年1至8月份臭氧超标天数达到134天,臭氧已成为制约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的主要因素。
(五)联防联控合力不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同时,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铁腕治霾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等现象。
三、几点建议
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必须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采取针对性措施,综合施策,联防联控,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环保工作。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业主的环保法律培训,提高其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其积极治理污染的主动性,特别是教育引导企业业主增强环保意识,做到守法经营、达标排放,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严守资源消耗上线、严格产业准入,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同时,加速推进罗澄天然气管道一期城市专供管网工程,加快“煤改气”“煤改电”步伐,在城区内所有经营性门店实现清洁能源全覆盖;在农村实施天然气入村进户改造工程,逐步替代散煤,减少污染排放。
(三)加强扬尘治理工作。持续加强建筑施工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扬尘控制措施,加快建成县级建筑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加大对重点区域、点位、时段的管控力度;提高建筑工地治理标准,对违法违规、环境污染的企业和工地,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加大工程车、渣土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对道路抛洒扬尘污染实施综合治理,重点抓好道路施工现场的扬尘管控,实现扬尘管控常态化、规范化。
(四)加大臭氧管控力度。针对臭氧污染浓度增加、防控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重点做好涉VOCs企业错时生产,加快推进VOCs企业污染治理,实施机动车高温天时段管控,实施高温天喷涂错时作业,依法取缔涉VOCs散乱污企业,调整高温天加油站装卸油时间,加大餐饮业整治力度,多措并举抓好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五)发挥督查考核作用。由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监委、政府督查室、环保局共同参与,建立大督查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突出环境问题,日督查、日汇总、日报告,跟踪问效抓落实。同时,运用警示训诫、督查约谈、考核排名等手段,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不仅要问责责任单位的分管领导,更要问责相关单位“一把手”,用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