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低保、买商品房享受“危房改造”补助、人员已死亡护理补贴仍在发放……记者近日从湖北省纪委监委获悉,为正风肃纪,切实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以来,湖北省各级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10月8日中国新闻网)
从这几起被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都不难发现一个相似点,这几名涉事干部都不存在主观违纪心理,完全是“无心之过”给自己带来灾难。沙洋县高阳镇吴集村干部未认真履职,造成多名残疾人死亡后亲属仍领补贴;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干部在危房改造中失职,导致村民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贴。就因为他们在工作中没有按规定核实相关信息,导致国家补贴资金被冒领,自己受到牵连而被问责,看起来有些冤枉,实则咎由自取。
不可否认,残疾人死亡这样的事情具有随机性,即便是身处同一个村子,也难免会有人不知情,上级部门更不能在第一时间知晓,村干部就成了最能了解情况的人。为此,国家各种补贴的发放,往往需要村干部认真做好配套服务,提供准确的人员信息,确保各种补贴能精准发放到人,不错漏、不冒领。为此,一旦村里有人死亡,村干部应该及时详查其享受的各种补贴,及时上报予以停发,避免财政资金被无端浪费。
可实际上,有的基层干部却并未如此上心,觉得补贴发放属于小事,没有必要那么较真,未做到每月进行细查,及时梳理把握人员变化情况。更何况,停发后的补贴不会放入自己口袋,何不做个流水人情,让村民多领一点钱。有了这样的心态,就难免出现失职失责行为。殊不知,在违纪违规问题上,哪怕是一分钱,也无法改变其性质,绝不能以涉及金额来量责。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履职尽责是本份所至,绝不能麻痹大意、不以为然,否则,一旦出问题,“无心之过”也会令自己付出代价。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始终绷紧履职尽责的弦,事无巨细、扎实有力把工作干到位,让每一件任务都落地有声,产生实效。(文/云霞)